成都可以养什么狗?
谢邀 先说观点,在成都完全可以放开饲养所有品种的宠物犬! 但是鉴于有些答主已经说了一些关于限制养犬的地方性规定,这里就简单说一下成都有关禁养犬种的法规和规定(引用自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) 根据《成都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之规定,下列犬只不得饲养:
(一)大型烈性犬;
(二)中型烈性犬;
(三)其它具备攻击性的烈性犬。 同时根据该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,居民住宅小区可以划定禁止遛狗区域。
对于一般家庭饲养的小型观赏犬,只要不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,可予以饲养。 《成都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还对犬主人应当遵守的公共秩序、环境卫生和相关义务责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,此处不再赘述。
除了上述法规外,成都有一些政府规章也对养犬作出了相应管理性规定,如《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》第九条之规定: 严禁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:
(一)文物保护单位;
(二)车站、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;
(三)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经营单位及其储存设施周边一百米以内;
(四)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;
(五)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一定范围;
(六)风景名胜区、公园、园林绿地; 另外,根据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今年5月发布的《关于对中心城区违规养犬进行综合整治的公告》,从2017年5月起至11月止,市政府将对中心城区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。
主要整治以下四类行为: (一)携带犬只出户不戴嘴套,不听劝阻、拒不改正的;
(二)携犬只进入市场、商店、商业街区、学校、医院等场所,不听劝阻、拒不改正的;
(三) 携幼犬入园、遛犬时不束链(绳)、不听劝阻、拒不改正或再次违反的;
(四)其他违法违规行为。 对违规养犬行为,将按照《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对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拒绝、逃避或者暴力抗法,扰乱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,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