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哪些狗不能养?
没有所谓“禁养的烈性犬”,只有“限养的烈性犬” 成都有两个规定跟养犬有关——《成都市养犬管理规定》和《成都市限制养犬规定》 根据规定,市辖区(含郊区)城镇建成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。下列烈性犬在限制区域内严禁个人饲养(详见原文) 普通犬只:北京犬、萨摩耶犬、拉布拉多猎犬、阿拉斯加雪橇犬、西高加索牧羊犬、威尔士柯基犬、边境牧羊犬、金毛巡回猎犬、泰迪熊犬;
烈性犬:圣伯纳犬、大丹犬、大白熊犬、罗威纳犬、德国牧羊犬、比利时马耳他犬、法国斗牛犬、巴仙吉犬、阿富汗猎犬、贝林顿梗、比特犬、斯塔福郡梗、土佐犬、拉萨犬、波音达犬、美国可卡犬、英国可卡犬。 重点提示:成年大型犬都有一定的威胁性,所以上述名单中的大部分犬种虽然属于“烈性犬”,但其实大多数人都不会去选择饲养,毕竟“养得起比敢养更好”。
同时,我们也注意到部分城市禁止养犬的内容中出现了“大型犬”“中型犬”等词汇,而成都市这两个规定中并未出现类似表述。 也就是说,成都不存在“禁养烈性犬”的说法,只限制了部分人饲养某些烈性犬。
另外,成都不提倡市区内养犬,要求“本市市区(含郊县集镇)除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犬外,严禁单位或个人养犬”。但允许县级以下机关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工作犬,并由公安机关实施监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