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区可以养金毛么?
不能! 先附上不能养的金毛照片 再奉上成都市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名单,一共17种(可点击放大) 看到没?金毛就在其中,所以是不能养的哦~ 那能養什么呢? 成都市允许个人和家庭养殖的狗狗种类很少,只有泰迪、比熊、贵宾、雪纳瑞、沙皮、吉娃娃等20多个品种。 当然啦,这些是可以一起混养的,所以如果你有一只以上这种类型的狗的话,倒也可以。但是千万别是大型犬或者中型犬。 (●’ω’●)
为什么只许养小白熊? 因为“城市居民养犬,原则上不超过两只,确需超过两只的,最多不能超过四只”。 并且要遵守以下规定—— 在限制养犬区域(郊区新城和乡镇除外)内,每户公民只准饲养一只犬,且不得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;
在限制养犬区域内,严禁饲养的大型犬、烈性犬主要有:
(一)攻击性强或具有明显危害性的犬类,如比特斗牛梗犬、斯塔福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巴西菲奥犬、日本土佐犬、中亚牧羊犬、德国黑背犬、英国猎猪犬、罗特威勒犬、阿富汗猎犬、苏俄猎狼犬及美国斯塔福德斗牛犬等。
(二)来自发病国家和地区的犬类,以及其他不明来源的犬类。
(三)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、风景区、自然保护区所确定的保护区域,以及机场、车站、码头和其他人群聚集场所的周围,一般不宜养犬。
(四)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养犬的区域。 违反上述规定的,有关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
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,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责令退赔。 对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,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,并处二千元罚款;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单位,处五千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一万元罚款。